本日志标题:不搞迷信,不搞崇拜,只谈欣赏        [2007-4-9]

今天看到谷歌就谷歌输入法对用户及搜狐等各方致歉

纵观整个事件,网络众生相俱现。

这也让我想起曾经考虑过的一些事情:

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偶像,我也不例外

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、阅历的较丰富、视野的较开阔……

有时候真就开始冷却一些事,或许是激情不再,又或许是心中自认为:

世间没有神,芸芸众生而已,只是能成为偶像必定是因为有别与常人的东西,而这个东西相信每个人都能挖掘些什么出来

我个人向来觉得解放个人能动性才是最根本的

于是乎,对偶像慢慢减少了热度

不搞迷信,不搞崇拜,只谈欣赏

欣赏二字我觉得很贴切,学会去欣赏一个人、一个团队、一家公司,不至于让自己觉得失去平视的视角,不至于因仰视无法知晓全局而盲目崇拜,也不至于俯视一窥众山小而忽略对方的存在。

每个人都有值得我们去欣赏的地方,不因某件事件而去看坏了某个人,不应玉上有块瑕疵就扔去

有人会嗤之以鼻:某某也不过如此云云,某某人也不过如此云云。

细想这些即使对方固然有错,也不至于把言语说得太“绝”

无非就是“骆驼被绊倒,私下窃笑了”……心态啊~

世间没有神,不搞迷信,不搞崇拜,只谈欣赏,就对了。

在百度搜索完整的不搞迷信,不搞崇拜,只谈欣赏内容,或者用Google搜索相关的更多内容

By [cnbruce] at 22:17:02 | 评论 [4] | 浏览 [14687] | TrackBack| 返回顶部

About Comments
OREZ:说的好,正确心态很重要。
By [orez] at 2007-4-10 10:11:33
倒。。。心态早就摆正了。。。
By [saden] at 2007-4-16 8:04:10
楼上没理解我说的意思啊。
By [OREZ] at 2007-5-18 9:52:44


Post a Comment
呢称: 验证码: 
禁止笑脸转换 禁止UBB | 缩放输入框:6 5 | [Ctrl+Enter提交](1000个字符限制)